2023年第1号车型测评通告

2023-07-04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按照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关于开展2023年CA-CAP测评工作的通知》(中消促汽车工委〔2023〕9号)的工作要求,CA-CAP工作组独立地从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经销商处购置了小鹏牌NHQ7000BEVDG型纯电动轿车(P5 460G+),将根据T/CPQS A0009-2021《乘用车耐腐蚀性能测试评价规则》进行测评,具体试验安排见后续试验通知。

小鹏P5.png


中国汽车耐腐蚀与老化性能评价规程工作组

2023年7月4日



2023年第1号车型测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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